索償手續

 

於事發後14天內填妥並交回賠償申請表及以下文件予本公司︰              

– 已填妥及詳述發生事故,並已簽署之索償表格;

– 受保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;

– 僱主信以證明因是次意外,未能擔當日常工作;

– 註冊醫生簽發的病假證明書;

– 由主診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療報告,報告需包括:

  1. 接受治療日期
  2. 傷者姓名
  3. 診斷結果(包括症狀名稱)
  4. 治療種類
  5. 藥物詳情

 

* 如欲索償醫療費用賠償,請提供單據正本,資料須包括各治療收費詳情(診斷及費用) 。

* 如欲索償X-光或化驗費用,請提供註冊醫生之轉介信 。

* 如已康復,請註明最後休息日期 。

 

注意事項:        

– 醫院及醫療費用賬單/收據上的姓名須與保單上的姓名相符。

– 如客户需要取回醫療收據正本,請通知保險公司。保險公司將會於收據上註明已賠償之金額。

– 若有其他保單同樣保障所索償的醫療費用,則保險公司只需負責攤分客戶未能從其他保險公司獲得的醫療費用, 並以不超過承保金額為原則。